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注册卡复印件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状态查询截图); 3、参与政府采(略)(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略)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略)(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6、参(略),在经营(略)(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7、参与本项目政(略)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8、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略)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略)cn)等2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