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略)唐市古镇区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唐市飘香园中厅修缮工程(重发公告)已由(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性质:机关事业,资金筹措方式:自筹,(略)唐市古镇区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略)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方式 2.1 工程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35.68m2,唐市飘香园中厅为民国建筑,坐西朝南,系一座两层小楼,硬山顶,砖木结构。 2.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3-1 至 2018-5-29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标段概况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组别和类别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业绩和信誉 | 一标段 | 唐市飘香园中厅修缮工程(重发公告) | 本工程项目为沙家浜唐市飘香园中厅修缮工程,总建(略).68m2,唐市飘香园中厅为民国建筑,坐西朝南,系一座两层小楼,硬山顶,砖木结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94.35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 | / | 良好 | 良好 | 3.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企业(略):1 个 ,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允许报名标段数:1 个。 3.1.1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 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1.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略)(绿化资质除外); 3.1.4 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招标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招标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1.5 **市外施工企(略),并做好企业及人员资质入库申报(绿化类项目负责人需申报**市住建局核发的证书); 3.1.6 拟承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1.7 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略))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报名和资格审查 4.1 请申请人于 2018-2-5(至) 2018-2-6(星期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11:30 ,下午13:00-16:00到(略)**分公司((略)3楼)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4.2.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 4.2.2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2.3 近1年企业为(略)(原件核查)、企业与经办(略)(原件核查)及由法定代表人(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 企业营业执(略) 4.2.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资质审查合格证明); 4.2.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7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4.2.8 拟派(略)(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绿化(略)); 4.2.9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虽有(略),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书面材料(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有在建工程时提供); 4.2.10(略)(小型项目管理师)须符合苏建招【2015】29号(第二(六)条)、苏建规字【2013】4号(第二(八)条)规定。 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 投标(略) 5.1、本工程将在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选定9家投标人,全部由招标人抽签选定。请各投标人派专员于2018年2月7日9点00分带好身份证原件(如更换经办人带好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投标意向书及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的本票或者汇票,金额:1.80万元正,户名:(略)财政所)准时至沙家浜镇公共**交易服务中心4楼参加抽签,参与抽签的申请人在抽签前提交投标意向书和投标保证金,抽签结束后当场退还未入围单位的投标意向书及投标保证金,逾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若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则全部入围。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5.2、根据沙家浜镇公共**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镇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7. 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8-2-5 (至) 201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