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综合停车楼项目H6-4-1地块监理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2月7日——2018年2月9日)
项 目 名 称 | 大渡口区综合停车楼项目H6-4-1地块监理 | |||||||
招标公告编号 | (略) | |||||||
招 标 人 | (略)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略) | |||||
招标(略) | (略) | (略) | ||||||
标段(合同包)名 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比例(%) | 62.00 | |||||
工商注册号 | (略)Q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渡口区建委 | 联 系电 话 | (略) | |||||
大渡口区发改委 | (略) | |||||||
大渡口区财政局 | (略) | |||||||
招标人:(略) 2018年2月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略) 2018年2月7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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