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联街社区智能化试点工程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社区智能化试点工程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13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 《**开发区、萝岗区国有资金小型基建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二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地址: **市**区宏光路123****广场旁 联系人:卢工
招标人:**** 日 期:2018年2月9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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