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望谟县王母街道办第三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贞发改字【(略)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级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略)m ,门卫室108m ,配电室35m 、公厕65m 及室外附属工程。
2.3 监理服务期限:(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的全部内容。
2.6 项目总投资:(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注:新成立(略)(以营业执照(略)),不作(略)。 3.4 投标人(略)(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时00分 至(略)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2月13日09时00分 至****年03月0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cn/qxn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3月09日09时10分, 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室:(略)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3月09日09时1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略)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或贵州商报)上发布。
无
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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