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洛浦县****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和佳新村饲草料基地水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年自治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洛浦县****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和佳新村饲草料基地水电工程位于洛浦县境内,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实施滴灌面积****亩、土地平整工程土方量(略)立方米,林床平整工程土方量****.5立方米,农田防护林工程土方量****.07立方米。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施工)标段:9号、10号系统滴灌及土地平整工程土方量(略).9立方米,林床平整工程土方量****立方米,农田防护林工程土方量****.27立方米;
第二(施工)标段:21号、22号系统滴灌及土地平整工程土方量(略).9立方米,林床平整工程土方量****.7立方米,农田防护林工程土方量****.89立方米;
第三(施工)标段:32号、33号系统滴灌及土地平整工程土方量(略).2立方米,林床平整工程土方量****.8立方米,农田防护林工程土方量****.91立方米。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节水灌溉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采购的管材及设备必须达到《节水产品认(略)力)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进疆备案册,无不良业绩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水利水电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自治区内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14日至****年2月1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略)(和田市屯垦西路3号,和田地区公安局家属院二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建造师证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单位缴纳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资料 、委托单位与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地点:(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时30分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田日报、和田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杜新平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陈圆 联系电话:(略)
****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