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年产6000万匹标砖隧道窑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县磨池镇龙池村11组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技改项目, 项目位于**县磨池镇龙池村,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投资8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2.75%)淘汰原有18 门轮窑生产线,并在原址建设1 条隧道窑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由制砖车间、隧道窑车间、成品上车棚、半成品堆放区、破碎车间、原料车间、原料堆放车间、陈化车间、配电房、办公室等,建成后年产页岩煤矸石砖6000 万块。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该项目属补评,施工期已结束。
营运期:营运期主要是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环境问题。
7.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
原料堆场的扬尘:对页岩/煤矸石堆场顶部搭设彩钢瓦顶棚,周围设置砖混结构挡墙(高2.5m,长80m,厚24cm),并用篷布遮盖物料。堆场设6 个定向雾化喷嘴,单个喷头覆盖面积为200m2。在页岩和煤矸石堆场各设置1 根移动式喷水软管(安装雾化喷头),在卸料点、装载机转运点及堆场表面风干时喷水增湿。为避免雨水冲刷物料,造成新的面源污染,同时防止水土流失,在各堆场四周还需设置雨水收集沟,详见废水治理章节。降低卸料和转运高度,洒水控尘等措施进行控制。
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在破碎和筛分工段设备的上方安装集气罩和袋式除尘器,实施引风除尘,集气效率为90%,除尘效率不低于99%,引风量10000m3/h,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
隧道窑焙烧产生的烟尘:经采取钙钠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烟气通过15m脱硫塔烟囱排放。
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二级生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搅拌用水,不外排。
脱硫塔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噪声治理措施:将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在厂房较低位置,采用基础减震(橡胶减震或弹簧减震)、封闭设置,厂房、操作间设置隔声门窗,以减少噪声向外传递;破碎机、筛分机等配用橡胶筛板,溜槽内衬橡胶板或高分子耐磨板;引风机采用密闭消音措施,泵类进出口连接管用K-ST 型或K-SX 柔性连接;运输噪声,加强运输管理。
固废治理措施:不合格产品全部返回破碎机进行重新破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种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产生的脱硫渣收集压滤后外售;生活垃圾经过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垃圾收集站;
风险防范措施:应对项目北侧裸露山地种植树木植被,边坡采取防护加固。雨季做好堆场的防排水工作,修建截洪沟,将厂区内雨水及时排出。
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其选用的生产工艺和主要生产设备及改造后的设计生产能力均不在国家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项目选址于**县磨池镇龙池村,本项目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政府《证明》,根据《**县磨池镇总体规划》(2013-2030),****砖厂位于集镇规划区外,该厂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建设地块周围500m范围内没有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周围环境较简单,土壤及植被的自净化能力强,项目能够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土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可行,项目??设区域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整改后,采取的污染防措施和本评价建议及要求的对策经济技术可行,主要有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问题,通过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原有区域环境功能。因此,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评价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9.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337 ****955
邮政编码:613100
地 址:**县研城镇**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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