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县道养护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略) 项目名称:(略)县道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第一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健康东路南侧、向阳路东侧**新世界19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每年肆拾肆万肆仟伍佰贰拾叁元叁角陆分(¥(略).36元/年) 主要中(略): 业绩明细表详见附件 小型企业投标声明函详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 第二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石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每年叁拾肆万零伍佰陆拾壹元壹角整(¥(略).10元/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业绩明细表详见附件 微型企业投标声明函详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钟爱斌 联系电话:(略) 公告期限:****年2月28日至****年3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巢柘路南峰北苑B2栋102室,联系电话:****。 以书面形式(略),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略)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略)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略):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略) 附件:招标文件、业绩明细表、小微型企业投标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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