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略)(镇域)供水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类型:(略)
项目性质:(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设计规模近期(****)为****m3/d,远期(****)为****m3/d,本次采购范围仅限于近期规模,远期工程的投资建设不在本阶段实施范围内;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工程和存量资产两部分,根据(略),新建工程包含原水输水工程(按远期取水规模****m3/d,新建DN500mm原水输水管道共计****m,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净水厂工程(水厂建设规模为近期****m3/d,远期****m3/d,处理工艺采用“过滤+消毒”的工艺,水厂至服务片区采用重力供水方式)、清水输水工程(水厂至镇域新建DN500mm清水输水管5.1km,采用重力输水方式,输水规模按远期设计为****m3/d,管材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配水管网工程(新建配水管线DN100~DN400mm,73.274km,DN100mm管段管材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其他管径管段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存量资产将统一接入新建工程,项目公司(SPV)成立后,勐海县政府将评估后的存量资产作为政府方出资移交至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SPV)统一运营管理。
(略)万元。
采购范围:(略)(镇域)供水工程(PPP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合作期届满时的移交工作。
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勐海县政府与(略)(SPV),县政府特许以(略)(SPV)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SPV)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略)万元,由社会资本通过融资渠道解决,项目公司(SPV)作为融资主体。
股权结构: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政府享有项目公司49.19(略),社会资本享有项目公司50.81%的股权,股权比例将作为运营期溢出利润[1]及风险的分配的依据。
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前期阶段,项目公司收入来源于使用者付费和必要的政府财政补贴;后期阶段,项目公司收入来源于使用者付费,在满足社会资本投资收益需求(以签署生(略))的前提下,溢出利润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协商并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合作期限:(略)
移交要求:在合作期(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全部资产按照约定的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勐海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其他要求:在合作期(特许经营期)内,若项目获得国(略),或者争取到国家基础设施专项基金,优先冲减项目贷款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并调整可行性(略),若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从其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略)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略),在经营(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近3年((略)持续经营,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上要求应当提供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申请人或其股东(按照国际通行的"四等十级制"评级等级)信用等级达到A级(含A级)以上;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提供纳税证明(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近半年纳税凭据)、社保缴纳证明(近半年(略));
申请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公司(SPV)的负责人;
申请人业绩要求
****年至今,具有中国境内外供水项目的融资或投资或建设或施工或运营业绩,相关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融 资:(略)
投 资:(略)
建 设:(略)
施 工:(略)
运 营:(略)
特别说明:申请人至少应具有2个有效业绩;业绩数量可以由上述5种不同专业类型的业绩搭配累加;若申请人在同一项目(以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同等效力政府批文中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准)中具有多项上述5种不同专业类型业绩可分别算作有效业绩;若申请人在同一项目中完成了多项上述5种不同专业类型中同一专业类型的业绩,最多只能按照1个有效业绩计算。
申请人拟派项目公司(SPV)负责人及技(略)
申请人拟派项目公司(SPV)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至少具(略)(融资管理或投资管理或建设管理或施工管理或运营管理)的相关业绩(业绩判别标准与申请人业绩要求一致),并提供(略)
申请人拟派项目公司(SPV)技术负责(略),同时至少具备1个中国境内外供水项目(融资管理或投资管理或建设管理或施工管理或运营管理等技术负责)的相关业绩(业绩判别标准与申请人业绩要求一致),并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本项目涉及存量固定资产的转让,申请人应承诺在中标后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由县财政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由项目公司(SPV)与该资(略),妥善处理国有资产权属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申请人应承诺在中标后按照财金〔(略)件和财金〔(略)件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置本项目涉及的特许经营权。
申请人应承诺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授权委托单位为项目前期工作垫付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待项目公司(SPV)成立后,由项目公司(SPV)与相关单位清算。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 5 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应全(略) 5 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3.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 5 家申请人参与竞争。
1.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及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方 式:凡有意参加的申请单位,自 (略)起至 **** 年 3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凭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格式为*.BZBJ),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技术支持服务商联系电话:400-****-998;在线服务QQ:****。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同时于(略)起至 **** 年 3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到(略)((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费收据:
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略),申请人自行承担。
资格预审申(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年 3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勐海县经四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英茂公园内)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逾期提交或者(略)。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com)”上传相应开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com),同时到开标现场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纸质版、光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版、光盘)与电子服务系统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电子服务系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如果申请人没有按规定在电子服务系统中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资格预审申请无效,现场不再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云南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略)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略)gov.cn)、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com)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略)采购活动。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交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或保函。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当交纳参加采购活动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30 万元,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略)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投资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中选(成交)社会资本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政府与社会(略),向采购人交纳不高于 500 万元人民币(略),交纳(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资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在磋商阶段和合同谈判阶段进一步明确,投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资金(贷款)全部到位后退还。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略)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采 购 人: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投诉举报
监管机构: (略)
电 话: (略)
通信地址: (略)
发布时间: (略)
[1] 指项目公司(SPV)总利润中超出社会资本中标利润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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