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于2018年2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9时开标,开标时因参入投标的投标人均未到场,导致流标。现对竹溪县规划区背街小巷新建路灯采购项目(二标段)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略)
1、采购人:(略)
2、项目名称:竹溪县规(略)(二标段)
3、采购预算金额:(略)
4、采购内容:9米灯杆17(略)(YJV22)电缆8766米、3*50mm(10KYJV22)电缆200米、PVC60mm波纹(略)
5、服务工期:(略)
6、质保期:(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即2017年度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公司2017年1月至12月足额交纳社保证明盖有社保部门鲜章的社保(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略)。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略)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灯具生产制造厂商或是灯具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3、所供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供应商只可就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略),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略)报名并领取文件,每套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2、报名截止时间:(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