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2]
依据**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批复号:(2018)102号],(略)受(略)的委托,对协同办公(OA)软件系统项目进行(略)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协同办公(OA)软件 系统 | 1 | 批 | 详见货物采购需求 | (略)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6、不接受(略)。
(六)(略)通知书的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响应截止前从**县公共*****免费下载(网址(略))。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略)时间:2018年3月28日15:30时(**时间),(略)地点:(略),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小写:2600元)并在2018年3月27日17:00(**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账户(户名:(略),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2859 0001 0310 0000 106),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软件经安(略),使用人员基本掌握软件应用付至95%,留5(略),硬件保修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十)已下载(略)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采购(略):**省公共(略)。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人:(略)
地址:(略)
**县联系人:(略)
电话:(略)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ndggzy(略)
网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