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支路背街整治提升项目结果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就(略)支路背街整治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略)
项目名称:(略)支路背街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址:(略)辖区
采购内容:人行道隔离护栏、机动车阻车桩、垃圾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周期:(略)
质量要求:(略)
资金来源:(略)
投资概算:(略)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18年3月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略)会议室(**市高新区**街与红楠路交叉口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7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略)
五、(略):
成交供应商:(略)
地址: **市惠济区农业路与天明路交汇处怡丰新都汇8号楼2单元504号
投标总报价:壹佰零壹万陆仟肆佰伍拾圆整(¥:(略).00元)
交货周期:(略)
中标服务费:(略)
中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发改(略) 857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11] 627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向中标人收取。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航**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505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略)),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略)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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