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企业2017年度的财务年报、上一年度任意一期的纳税证明、上一年度任意一期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单位自己承诺);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其中营业执照(略)。4、投标人未被“***((略)st)”列入(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6、投(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略);(略)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略).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三、(略)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略)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7:00:00截止,登录“*****”((略)(略))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略)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17 17:00:00至2018-04-24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上报名后,携带以下证件于(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前往**市长寿路285号20楼招标部进行现场审核,逾期现场审核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本次投标。现场审核通过的单位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审核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传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10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略)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略)
2、开标地点:(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工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通知,请供(略)。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市静安区**路1000号 | 地址:**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招标部 | |
邮编:(略) | 邮编:(略) | |
联系人:黄老师 | 联系人:张帆 |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传真:(略) | 传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