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遂昌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对象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略)的通知》(浙政办发〔****〕47号)文件精神,从****(略)。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为:我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略)(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经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县卫计局审查,****年度我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对象共有37人(附名册),拟报上级审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从公示之日起十天内向公示机关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提出。
公示时间:****年4月18日至****年4月28日止。
联系电话:(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