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苑兰亭项目三期7#、11#、13#、14#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溪苑兰亭项目三期7#、11#、13#、14#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略),择优选择供应单位。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略):溪苑兰亭项目三期7#、11#、13#、14#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共四栋楼,共需电梯10台。包括电梯的采购、备品备件、安装、验收等。总投资约296.7万元。本项目招(略)。 2、(略):临沂市(略)。 3、工期:(略) 4、(略):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的要求,安装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安装标准。 5、资金来源:(略) 二、招标方式:(略) 三、投(略):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略),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厂商或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申请人拟供产品的控制柜、门机、轿厢必须为生产制造厂商自主生产产品,不允许外购,同时轿厢必须为机械焊接。 3、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电梯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电梯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略)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略)午17:00前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17号窗口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只有资格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料: 1、(略)(原件查验,复印(略))。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电梯安装人员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6、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的的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复印件查验留存),一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如出现多个被授权单位时,必须在报名期(略),否则将均被拒绝。 7、投标单位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证明截图(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查询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9、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并完成网上报名。网址:http://(略)gov.cn/TPFront/(网上打印加盖公章,未报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网上打印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需装订成册(均须胶装),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溪苑兰亭项目三期7#、11#、13#(略) 五、经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合格的投标单位,到(略)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资格预审合格后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领取资格审查文件时间:2018年4月23日-4月27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17号窗口 。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略)5月8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过时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答疑时间:(略) 5、投标截止时间:(略) 6、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杨工 宋工 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