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十堰市政府采购办(十采计备(略))的要求,(略)受(略)的委托,拟就(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服务内容:十堰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详见磋商文件)
四、计划采购金额:(略)
五、服务期:(略)
六、磋商单位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磋商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磋(略)(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甲级资质的编制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4月至今)1)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企业近三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投标、磋商、谈判等过程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被相关部门通报处罚的等等;有以上不良记录情形均不接收其报名,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2个网站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得:
凡有意参加者,请磋商单位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携带第六项“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中所有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于2018年4月 24日至2018年4月 2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略))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九、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即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5月 4日下午15时00分止,地点:(略)(十堰市北京中路85号京华园6栋509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2018(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