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国土资源局康保县二号卜乡二十号地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康保县国土资源局(略)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略)
公告名称:康保县国土资源局(略)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康保县国土资源局 | |
采购人地址:(略) | |
采购人联系人:陈永利 |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
代理机构全称:(略) | |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略)元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仁杰 |
受理质疑电话:(略) | |
项目联系人:刘仁杰 | 联系方式:(略) |
传真电话:(略) | |
采购内容:(略)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 |
采购方式:(略)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康保县国土资源局(略)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略) |
项目实施地点:(略) | |
供货时间:(略) | |
简要技术要求:(略)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④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凡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略)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略) | 获取(略):201(略)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500 |
获取文件地点:张家口市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与商场路交叉口西南角四楼)四楼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 |
投标截止时间:(略) | |
开标时间:(略) | |
开标地点:张家口市康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与商场路交叉口西南角四楼)四楼开标室 | |
备注:投标申请人请持以下资料办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⑤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⑥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网上自助打印的请提供网上办理的网页截图); 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⑧授权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2份,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各留一份。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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