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产品质量标准: | 1、(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买方要求的规格型号并到买方现场测绘无误后组织生产交货,确保满足买方的使用要求。卖方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略),由卖方全额赔偿。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使用12个月(易损件除外);所供产品需要满足附件中的《技术说明》及图纸的要求。 | |
- | 二、产品验收标准: | 按照条款一及实收数量进行验收,交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 | |
- | 三、产品包装要求: | 按照产品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产品(略)。 | |
- | 四、运输方式: | 由卖方送货到买方,并由卖方承担交货前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标的物丢失、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 |
- | 五、产品交(提)货日期: | 1、本次中标(略),在一年的执行(略),在招标期限内相关条款不变。以买方的实际(略),严格按照合同(略)。若买方新增采购计划时间在合同履行期末期,交货截止日期则相应顺延。3、若投标单位对部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 |
- | 六、货款结算方法: | 1、供方所(略),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等其它所有费用,货到验收合格后付90%,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异议后一次性付清(5个月左右承兑)。2、因供方原因交货每延期1天,供方承担延期交货部分总金额的1‰的违约金;若延期交货超过30天,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供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履约保证(略),因迟(略)) | |
- | 七、其他要求: | 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原厂家所生产的合格品2.投标单位需遵守淮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该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淮钢公司招标办。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3.***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技术要求和现场工况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4. 投标前,投标单位需向淮钢缴纳3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如不中标,招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略)。如投标单位在淮钢账上有货款的,可以从货款中划出投标保证金。如供方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需方补偿外,对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 |
- | 八、招标要求: | 1、本次招标原则上实行二标制,分项中标。采用内部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先报一标,一标报价后,我公司根据一标报价情况确定第二次投标单位,一标价格太高,则取(略),二标前我公司(略)。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二次报价,若第二次最低报(略),则我公司有权组织再次报价或作废标处理。招标方保留在宣布中标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略)。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本招标书文件,并了解相关业务内容,如有疑问请在投标前提出,投标方必须遵守(略)。 | |
- | 九、补充: | 如果投标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投标时备注说明。特别说明:1、招标税率为16%;2、请逐条备注交货期,交货期短的优先考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