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一、(略):80000元 二、采购方式:内部采购 三、评标方法:(略) 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18年5月4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可用WPS软件制作)通过(略)(***页“供应商注册”注册后待我委审核单位资料后,在“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 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项目招标公示之日起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非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略),有效期到(略)。未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提供采购卡复印件的,可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项目概况: 自2012年以来,**华商律师事务所一直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华商律师事务所是我市最具规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多年进入(略),具有较高(略)。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长**排,现向**华商律师事务所单一来源自行采购我局201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六、项目采购需求: 见附件 七、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的价格及合理性有异议,请于(略)周五)下午18:00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内容传真形式到我委。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传真:(略) 地址:**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行政服务中心4栋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龙华交通运输局 20(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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