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 (略)人民法院 的委托,拟对 (略)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略)-(略)-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地址:(略)
2、(略):不超270 日历天(含通过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所需的日历天数),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3、(略)(采购范围):包括室内二次装修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自动(略)。
4、承包方式: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包移交,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检测检验费用、包验收,包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直至最终通过验收的总承包。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工期完成。合同价款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略):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略))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略)(须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略))。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报价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初始报价响应文件内须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略))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3.报价人具备(略)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报价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略)临时执业,且在报价人单位注册,是报(略),须提供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及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报价人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报价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必须是报价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201(略)。
注:(略)
7、报价人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开标时间的前2个月内(原件须放在报价文件正本里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已登记(略)。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略)(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查后现场退回;
3.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及审计执业证和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原件(一级注册建造师(略))或“广东省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执业信息证明资料和职称证原件,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
5. 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5 月21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25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略))(详细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窗口)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略)10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略)六楼615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05 月30 日10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略)六楼615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05 月 22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略)(代理机构):孔先生 | 联系电话:(略)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
联系人:孔维泽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三)采购人:(略)人民法院 | 地址:前进南路9号 |
联系人:苏志勤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附件
1、(略):(略)
2、(略):(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