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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区动物防疫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林牧业局《关于划定社会化服务畜禽防疫规模标准的指导意见》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我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工作,经请示区管委**意,现就我区向社会力量采购动物防疫服务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概况:
1、采购内容:用政府免费提(略)流感免疫,每年每羽三针、肉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每年每羽两针、生猪实施口蹄疫一免和二免、猪瘟一免和二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每头共计五针、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每只一针,佩戴畜禽标识,协助疫情监测、采样、报告和应急处置,以及行政村零星散养户服务工作、消毒灭源、犬防、诊疗咨询等工作。
2、具体范围:开发区区域内所有符合《关于划定社会化服务畜禽防疫规模标准的指导意见》(兴林牧〔****〕31号)文件中划定的畜禽存栏规模标准(详见政府采购预算)。
3、工作要求:按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按照规定做好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狂犬病、羊痘等疫病的免疫工作;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
4、服务期限:壹年,全年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万元(不含畜禽免疫副反应的救治、死亡赔偿及相关纠纷的协调与处理费用)。
二、考核内容:购买方每月防疫的养殖户、品种、数量报采购方,采购方由两(略),年终汇总实际防疫数量;并由区现场考核组,结合“血清学”抗体检测达标率考核验收,确保不发生责任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采购方式: (略)
四、付款方式:优先安排省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注射劳务补助)项目资金,不足部分资金由各镇财政给予配套,年终按实际防疫数量和抗体检测达标合格率按比例拨付防疫服务费。
五、合格供应商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范(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联系电话: (略)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