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壮志村党建、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建设(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壮志村党建、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建设(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略)。建设资金本级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略); | ||
(2)工程规模:(略) | ||
(3)招标范围:(略) | ||
(4)工期:(略) | ||
(5)质量要求:(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须具备一下3.1.1项或3.1.2项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3.1.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牌制作安装等相关内容;须指定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略)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略)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略),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开标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址下载。 | ||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30 之前送达213信箱,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海安县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213室213信箱。 | ||
5.2逾期送达(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元 | ||
8.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略) | ||
9.联系方式 | ||
招标人:(略)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
联系人: (略) | 联系人:(略) |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