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市****年第八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西阎乡小常村、杨家湾、肖家湾等九个村)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谈判。****委员会提供的谈判报告,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年第八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西阎乡小常村、杨家湾、肖家湾等九个村)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86号;灵政文【****】27号;FDZB-****-366;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年6月3日
2、谈判地点:****交易中心(灵****联社12楼)
3、谈判小组:张立权、张芳芝、王长江
四、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0元
拟派项目经理:苏建宽
证书编号:豫241********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执行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锦****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拟派项目经理:李思雨
证书编号:川251********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执行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拟派项目经理:王相栓
证书编号:豫241********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执行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谈 判 人:****
地 址:**市西阎乡西阎街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
监督单位:******局
联系电话:****-****948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666、133********
联系地址:**省**市五龙路东车窑小区3号门面房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