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汽车客运站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南漳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南采计备【2018】1325号)的要求,(略)受(略)委员会的委托,拟就(略)汽车客运站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
1、项目名称:(略)汽车客运站工程
2、项目编号:HBHT-NZZFCG(略)-1
3、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金额: (略)汽车客运站工程(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195.60万元;工期45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 投标人必须是在(略),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
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4 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
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略)(项目经(略))必须为本(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发票(近三个月),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4.5 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6 投标人近三年来(略)(投标人自行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查询落款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4.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8年6月11日至 2018年6月1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委员会((略))接受采购单位初审后,由企业法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7项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5.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略)委员会会议室((略))。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谈判公告的发布媒介:(略)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