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医院****中心设备3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医院****中心设备3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30日 采购日期:2018年06月0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圆(¥55000元) 被授权人:詹国磊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王毅、王霞、徐国兵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金钟 联系方式:0553-****753 采购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严工 联系电话:153****0919 收费标准:《****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 收费金额:3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万科城南区北门23幢,联系电话:153****091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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