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花园头安置三期区内道路浇筑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略) | ||||||||||||||||||||||||||||||||||||||||||||||||||||||||||||||||||||||||||||||||||||||||||||||||||||||||||||||||||||||||||||||||||||||||||||||||||||||||||||||||||||||||||||||||||||||||||||||||||||||||||||||||||||||||||||||||||||||||||||||||||||||||||||||||||||||||||||||||||||||||||||||||||||||||||||||||||||||||||||||||||||||||||||||||||||||||||||||||||||||||||||||||||||||||||||||||||||||||||||||||||||||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花园头安置三期区内道路浇筑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小区共需**砼路面13条段,其中路面宽5米的2条段,长2(略).5米的3条段,长480米;宽度3米的8条段,长900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 2.3工期要求:(略) 2.4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略) 3.5本次招标(略)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或小(略):a. 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略).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c.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醒:项目负责人(略)); 3.7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自“**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略)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计分法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验收(略)6个月后,支付应付款的40%,第二年年底支付应付款的30%,余款于第三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6.招标(略)6.1获取时间:(略) 6.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在**县公共*****--镇区交易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贰佰元/投标人,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收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略)公共**交易中心((略)大楼东侧大会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3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略)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略)。 9.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略) (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略),现对本标段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标段的工期:(略)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略)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略)、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为200元。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略)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投标(略) (7)资格审查标准。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略)(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略)。 2.2.2 招标文件(略)布并提供下载,但不指明(略)。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县公共*****-镇区交易”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修改和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0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县公共*****-镇区交易”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投标人因(略),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3招(略)3.1本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略)。 3.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3.2.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3.2.2招(略)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2013年第83号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消耗量水平按部颁《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定额》办法执行。人工工资单(略)。 3.2.3材(略)的指导价执行,缺项材料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 3.2.4不可竞争费用: 3.2.4.1暂列金额: 40000元,详见固化工程量清单(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项目等)。暂列金必须列入报价中,暂列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下浮,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3.2.4.2项目管理费:6500元,详见固化工程量清单。此费用由中(略),用于支付监理、招标代理等相关费用,不可调整,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3.3招标控(略)。 3.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略) 3.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无记名方式在(略)公共**交易中心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县公共*****-镇区交易中公布。 投标人对招标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在开标3日前向(略)公共**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规定分别承担。 4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4.1.2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1.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4.2 投标报价4.2.1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略)解。 4.2.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4.2.2.2.(略)报价方式。 4.2.2.1.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4.2.2.2.(略)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略)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4.2.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部颁《(略)(JTGB(略))、“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2013年第83号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4.2.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4.2.4.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4.2.4.2.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必须与(略) 4.2.4.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4.2.5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4.2.6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略))。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略)人投标文件中所报设备、材料其(略)据清单、图纸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 4.2.7投标人应(略),考虑各种困难因素,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 4.2.8由投标人自购的材料(建议品牌除外),须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略)产品,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 4.2.9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 4.2.10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略)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略),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4.2.11承包人须在单体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场地拆除以及完工后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相关费用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竣工(略)。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4.2.12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不作调整。 4.2.13建筑垃圾弃置及运距由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 4.2.14(略),投标人应采(略),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中标后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 4.3 投标有效期4.3.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3.2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略),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4 投标保证金4.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核查方式(略) 4.4.2 投标人采用(略),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4.4.1的规定。 4.4.3 招标人向中(略),退还未中标人(略)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4.4.4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略)。 4.4.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5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略),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略)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6 投标文件的编制4.6.1 投标文件应(略),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略)。 4.6.2 投标文件(略)(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4.7 投标文件(略)4.7.1.投标人应准备(略),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7.2.投标文件应按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进行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 4.7.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4.7.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7.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8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4.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且符合本章第4.6.1项的要求。 4.9 暗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略) 5 投标 5.1 投标(略)5.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略)公共**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5.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5.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2.1 在招标文(略),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3 不予(略)5.3.1 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略),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具体人员及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2 开标程序6.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介绍项目的相关信息; (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并核查相关原件; (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略)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6.2.2 投标人对开(略),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记录在案。 7 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7.1.2 评标委员会(略),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7.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略),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略) 7.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略)、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略)。 8 评标结果公示8.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 合同授予 9.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个。 9.2 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评标结果公(略),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3 签订合同9.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略)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略),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0 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略),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略),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略)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略)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略)。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二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次评标(略)。评标委员(略),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2.3 评分标准:(略)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略),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3.2.2.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2.2.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略))印章(或签字)的; 3.2.2.3如投标(略)(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3.2.2.4投标人(略) 3.2.2.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3.2.2.6除在投(略),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3.2.2.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2.2.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3.2.2.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3.2.2.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3.2.2.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略) 3.2.2.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3.2.2.(略)不一致的; 3.2.2.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3.2.2.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2.2.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2.2.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3.2.2.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3.2.2.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3.2.2.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略) 3.2.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3.2.2.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略) 3.2.2.23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诚(略); 3.2.2.24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3.2.2.25未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固化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自行修改的。 3.3 详细评审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 3.4 澄清、说明或补正3.4.1 在评(略),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略)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略),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略),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略)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协议(略)。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将按此格式内容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故投标人(略)。) **镇花园头安置三期区内道路浇筑工程 鉴于(略)(招标人单位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修建**镇花园头安置三期区内道路浇筑工程,接受了 (中标人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镇花园头安置三期区内道路浇筑工程的投标函,现依据本项目发包人的招标文件、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和发包人发送给承包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于2018(略)在(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合同工程的主要内容: 1.施工范围:(略) 2.施工属性:(略) 3.工程内容:(略) 4.技术标准:(略) 二、合同工期 自 (略)开始,施工工期 20 日历天。 交竣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 1 年。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保修期 2 年。 三、质量目标:(略) 四、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含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略) 2.合同执行期间,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略) 五、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的时间和完成的工作量,分多次以(略)。 1.开工预付款:(略) 2.分次支付: 支付条件为:工程竣工并验收(略)6个月后,支付应付款的40%,第二年通过审计确认后,于年底支付应付款的30%,余款于第三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上述支付方式中暂定金额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省交通厅《**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纳入当(略)。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 1.农村公路图纸不另行提供,以招标文件中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按照(略),按时向承包(略)。 3.(略)单位、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考核,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略)品以及在承包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 承包人 1.严格履行合同,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规定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按规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各项竣工文件和资料。 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略)产和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所有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持(略)查、保养和维护,确保(略)。 3.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工程需要办理必要的工(略) 4.按规定缴纳有关的税费和规费。 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爆破作业、事故处理等各项规定。 6.妥善处理好与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现场邻近群众的关系。 7.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民工,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 8.严格执行《**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略)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安排发包人人员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发放红利、工资或奖金。 七、违约处理: 发包人 1.由于发包人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变更通知等,致使承包人无法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其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2.发包人未按(略),应主动向(略),并提出支付的补充方案,与承包人达成共识后执行。 3.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条款,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略),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 1.除发包人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承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0.1%/天的拖期损失赔偿金(赔偿金的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从对承包人的最后支付中扣除。 2.经相关质监部门或项目交竣工验收组所评定的工程质量水平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时,承包人除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需经发包人批准)加以改进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外,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3.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或工期方面存在问题,经三次提出,且改进无效,已严重到必须更换承包商才能补救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中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商接替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此时的工程计量、支付均按合同中止日据实计取。承包人并(略)。 4.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依据《**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给予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等处理。 5.违反《**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履约考核办法规定的,发包人将上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将依据《(略) 八、纠纷解决: 1.任何一方(略),双方首先应按照友好的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双方的上级机关调解解决。 2.协商或调解均未奏效时,可依照《中华人民**国仲裁法》提请项目实施所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合同文件的组成: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4)招标文件(含补遗书) (5)图纸(含补遗书中与图纸有关部分) (6)标价(略) (7)投标函附表 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十、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了履约担保,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略)、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十一、本(略),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单位全称)(盖章) 承包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略)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理人: (职务)(亲笔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亲笔签字)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略) (项目(略))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日历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要求。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中标价 %的履约保证金。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工程项目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 名: (略) 年龄: (略) 系: (略)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略) 6.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略)(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略))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 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7.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 三、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单位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略),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略)(2013)4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附件一《**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我方接受(略)。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略) 8.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说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表的附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身份证除外)。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人基(略)(含附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其它材料 10.1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2017(略))。(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10.2投(略)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第六章 资格审查标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