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6/13 | |
(略)受(略)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略)就(略)项目采用(略)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CJZB2018-TX-3001G(重) 二、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方式:(略) 项目需求:对(略)镇区环卫工作服务进行采购,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3635475.61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略)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藤县人民政府网、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日期:(略)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略) 评审地点: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藤县陶瓷园(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鑫昌(组长)、钟海文、卢毅昌、黄秋兰、梁燕澜(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信息: (一)、中标人名称:(略) (二)、中标人地址:(略) (三)、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叁万伍仟叁佰玖拾捌圆捌角玖分(¥(略).89元) (四)、主要(略): 1、负责承包范围内路面及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清扫(略):(1)、二街·天乐街·木工街·新兴街;(2)、富民街。 2、其他:(1)、负责承包范围卫生死角的清理。(2)、负责收集镇区公租房、商业街商铺、企业集中堆放的生活垃圾。(3)、垃圾收集点、中转站的保养清洁及管理。(4)、负责把生活垃圾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5)、按要求合理设置承包路段内的环卫果皮箱、垃圾桶,并及时倾倒垃圾,保持外表整洁干净。(6)、负责按发包方要求做好省、市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含检查、重要活动、重点整治等工作)中的市容环卫工作。 3、运作方式及时限:采用试运营方式,即在与承包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如三个月内金鸡镇镇区及周边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效果差、测评考核不合格的,(略)人民政府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权顺延至第二中标人。如在试运营期间,金鸡镇镇区环境卫生改观明显,测评考核合格,承包方能够很好地遵守各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三个月后,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五年(含试运营)。 六、中标结果公告期限:(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人民政府或受托代理机构(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略) 3.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略) 2018年 6月13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