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根据**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关于下拨2017年政府向社会力量采购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经费的通知》(东残联字【2017】22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购买资金使用权益,实现购买服务供给的放大权益。本项目为2017年省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经费(略);用于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经费,其中,脑瘫儿童机构训练8人,2万元/人/年,计16万元,孤独症智残儿童康复训练12人,2万元/人/年,计24万元。
采购金额:(略)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略),位于**市残疾人联合会院内,是一家集医疗、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康复医院;医院总建筑面积近一万平方米;诊疗科目设置有: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复科、儿童智力残疾康复科、儿童脑瘫康复科、儿童孤独症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老年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内科、外科、中医科。根据了解:(略)于2018年4月份参与《**省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准入项目》投标,于2018年5月份分别获得:川招中标(QH2018)043-2、3、4号(脑瘫儿童康复科目)、(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科目)、(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目)的康复训练项目;经多方选择和实地考察,(略)与**县毗邻,交通便利,方便残疾儿童和家长在康复训练方面的交通往来,软硬件设施齐全,因我县无儿童康复训练专门机构,**市仅有(略)具备儿童康复条件,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略)(地址:**县群科新区,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972—8712716),并同时抄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县群科社区21号, 联系人: 兰女士 ,联系电话: 0972-8715912 )。
公示期:(略)至2018年6月26日。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附件一:
(略)
时间:(略)
一级预算单位 | (略) |
使用单位 | (略) |
项目名称 | 2017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 |
项目资金 | (略) |
专家1 论证意见 | 意见: (略)购买的脑瘫儿童与孤独症智残儿童康复训属特殊训练,须到有训练资质的机构进行训练,目前**地区具备此训练能力的机构只有(略),而患儿行动不便无法前往外地训练,故推荐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残病项目训练指定地。 专家姓名: (略) 工作单位:(略) 职称:(略) |
专家2 论证意见 | 意见: **县现有残疾人20余人,这部分人的康复及功能恢复训练只能采取就近具有康复条件的医疗机构完成此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略)是距离**最近的且具有此项功能及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更好服务于残疾人,建议此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该服务项目。 专家姓名:(略) 工作单位:(略) 职称:(略) |
专家3 论证意见 | 意见: (略)目前是**地区唯一一家可做脑瘫康复训练,孤独症智儿童康复训练的医院又是《**省残疾人联合会政府购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准入项目》中标单位,与**县毗邻,交通便利,方便残疾儿童和家长在康复训练方面的交通往来,软硬件设施齐全,具备儿童康复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略) 工作单位:(略) 职称:(略) |
附件二:
(略)
(略)
序 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专家签字 |
1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2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3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