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一)
招标编号****的《梅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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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资信、业绩评审,第4条: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监理过房建项目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总监(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得5分,钱江杯的得3分,同一工程获多个奖项的不得累加。本项最高得5分。(有效证明材料:监理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获奖时间以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0-5分)
问:竣工验收证书一般为市政项目的竣工资料,房建项目竣工资料为“竣工验收记录”,建议有效证明材料为:监理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
答:有效证明材料修改为:监理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须经五方主体盖章)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获奖时间以证书或文件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1.9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房屋建筑专业、全日制土木工程(或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
问:全日制土木工程(或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是否包含结构、城市建设、道**梁、给排水、岩土、地质、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资信、业绩评审,第一条:(有效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资信业绩评分资料中,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0-2分)
修改为:
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资信业绩评分资料中,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0-2分)
监管单位: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2018年 6月20日
- 答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