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林脚路(漳华路至闽南路)道路工程施工答疑纪要
报建编号:350********00201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第6.2条款: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叁元整(¥:23万元)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万元)”。
2、招标文件《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第3.3.5条款更改为:“3.3.5 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1.8条款《编列内容》第1条款中:“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更改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第3.1.8条款《编列内容》第2条款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相关专业。”更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5、投标人采用②银行保函、③担保保函、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均必须能够通过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无需密封。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3. 《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增加:3.1.13、****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7、删除新点招标文件正文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第6.1.1条款、第6.1.2条款、第6.1.4条款。
8、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已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
9、采用A类办法的,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规定计算的其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选取前5名(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5名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标大厅等候,评标结束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注: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的为准。 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