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无人机租赁费采购项目 已通过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略)(以下称 代理机构 )受(略)(以下称 采购人 )的委托,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无人机租赁费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略)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略),报价人可(略),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无人机租赁费 | 年 | 1 | |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略)。
3、服务期: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4、服务范围:(略)
六、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符(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无人机的租赁.
七、投标(略):
(1)企业法人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3)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证或社保证明;(4)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5)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6)如投标人代表为法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略))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81号汾东商务519室
3、售价:(略)
九、文件递交截(略)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午14:30前(北京时间)
2、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81号汾东商务508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太原市迎(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略)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81号汾东商务519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略)
十三、本公告公示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