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管理局_2017年**区公厕建设项目外网配电工程一期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6月21日 15: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6月22日 00:00 至 2018年06月28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13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2楼 | ||
预算金额 | ¥247.7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5518 | ||
采购单位 | ****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健康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6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518 |
****管理局_2017年**区公厕建设项目外网配电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管理局_2017年**区公厕建设项目外网配电工程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管理局_2017年**区公厕建设项目外网配电工程一期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项目概算****934.62 元)
四、招标范围:**区12个公共卫生间供电施工
五、招标内容:
1、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45日历天。
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设地点:**市**区;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省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已入库。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能源局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具体要求如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要求机电相关工程)。
3.6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7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8投标申请人2015年至今需具备中标金额2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三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 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6月28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市**区松发街200号河松小区402栋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十、其他
1、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2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纠缠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投标人具有与国家电网沟通的能力,确保工程完工后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市**区健康路1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51-****36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爱建路8号518室
联系人:彭工
电话:0451-****5518-8008
****
2018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