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略)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略)(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略)
采购项目预算: (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略));
(6)法律、行政(略)(项目实施所必需(略))。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略),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略)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略)。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四、现场考察:
无
五、(略):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略)(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本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略)至(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磋商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磋商保证金数额:(略)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略)
(3)交纳办法:磋商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出后携带相关银行回执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略)换取保证金到账收据;收据原件在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收据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未能及时换取收据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其投标无效。
收取单位: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七、磋商响(略)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略),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略)
(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4)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八、(略)
8.1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姓名:(略)
联系电话:(略)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618室
联系人姓名:(略)
联系电话: (略)
九、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