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监理一标段
松原(略)(一期)PPP项目监理一标段
(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 已由 松原市人民政府以《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的批复》(松政函【2017】245号)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实施机构为 (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市海绵城市建设(一期)PPP项目监理一标段
2.2招标范围:无名泄支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松花江至查干淖尔大街),其中:水利工程包括土方、护岸、拦河闸、防汛道路及施工临时工程等;景观工程包括地形平整、硬质铺装、栈桥、绿化(略)
2.3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4建设地点:(略)
2.5监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略)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略)程师1人,且近三年(2015-2017年)完成过1项以上类似监理业绩。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
3.3 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略)2017年)有至少一项类似监理业绩;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略)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外埠投标人应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略)
3.7本次招标(略)(如联合体投标,须提(略),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9日(法定公(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松原市住建局院(略))。
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原件(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三(略)。
4.3招标文件费(略),售后不退。
4.4投标文(略)(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9时00分整,地点为(略)(松原市住建局院内附属三楼)。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6有效投标人不(略),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_、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王东、刘继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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