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肇兴镇上街基村晾晒场工程
(略)晾晒场工程
发布时间:(略)
编号:
工程施工合同
( 本)
工程名称: (略)晾晒场工程
发 包人: (略)
承 包人: (略)
签定日期: (略)
发包人:(略)
承包人:(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略)晾晒场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工称概况
1、工程名称:(略)晾晒场工程。
2、工程地点:(略)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略)
2、工程承包范围:(略)晾晒场工程,具体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施工图纸,总面积为2330平方米。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略)
竣工日期: (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略)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中标价):(略)
人民币:(略)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增减待竣工后按实计算。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的质量(略),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要求为止(如甲方认定的材(略)。
六、质量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 承包人:(略)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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