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概况
- 特别告知
- 交易条件
- 交易指南
- 融资支持
-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 山西省(略)地方税务局资产处置 | 项目编号 | 65W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标的 概况 | | 存放地 | 山西省(略)地方税务局及各县地方税务局 |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实物为准,报废资产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7409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转让底价(元) | 7409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山西省(略)地方税务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略)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委托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竞价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山西省财政厅 |
特别 告知 | 1、最终受让方在项目成交后,须向我公司另外缴纳成交价款50%的履约金,用于保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必须交与具有该类资产回收处理资格的企业。最终受让方将报废资产中包括电脑、空调、洗衣机、电视、电冰箱的资产交至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并在《移交确认书》上盖章后返予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中心将退还履约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需现场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未知,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标的现状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3、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负责办理标的报废全部流程,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不负责提供实物资产明细。 4、最终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托运标的物,并自行承担一切有关费用。 5、最终受让方在回收拆解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全施工。自行承担其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损失或财产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它一切索赔和损失,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对此均不承担责任。 6、本次(略)地税局机关、(略)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略)榆次区地方税务局、山西省祁县地方税务局、山西省介休市地方税务局、山西省灵石县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寿阳县地方税务局、山西省昔阳县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左权县地方税务局、山西省榆社县地方税务局资产处置,处置资产账面价值合计4994031.74元,由山西省(略)地方税务局委托统一处置。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销售资格的企业。 | 标的交割 | 最终买受人(略),方可与标(略)。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竞价成交后,最终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相关款项及交易服务费,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签署完成的《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网络动态报价须知》原件到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成交确认手续。 3、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移交确认书》。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略),违反(略),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时间:(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8/7/11 至 2018/7/17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受让方提供的(略).doc网络竞价须知-线下结算版本.doc | 保证(略) | 7409元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移交确认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⑤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无上述情形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买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略)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8年07月11日08:(略) 至2018年07月18日10:(略) | 延时(略)(秒) | 120 | 服务费 | 5%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略)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时间 | 单位地址 | 山西省(略)榆次区汇通北路45号民营经济大厦 | 其 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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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www.e-(略)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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