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松阳河新区项目)一区EPC总承包
工程编码 | *** | 所属地区 | **市(略) |
工程名称 | (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河新区项目)一区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
工程地点 | (略) | ||
建筑面积 | (略)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河新区项目)一区EPC总承包 | ||
招标代理单位 |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略)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略)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张亮 | 联系方式 | (略)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略)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略)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07-10 09: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07-16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招标公告 (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河新区项目)一区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河新区项目)一区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略)发展改革局以灵发改投资【****】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即**河新区项目)一区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略) 2.3资金来源:(略) 2.4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2.5总投资:(略) 2.6质量标准:(略) 2.7工期要求:560天(其中勘察设(略) 180天,主体及二次结构210天,装饰装修90天,室外工程 60天)。 2.8招标范围: 2.8.1、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2.8.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的内容(含地基处理)。小区住宅楼建设、小区规划红线内综合管线及各项配套设施建设。 2.8.3、工程采购范围:(略) 2.8.4、手续办理:负责协助市政接口工程及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略),除水电气暖的接户费外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略)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略)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略),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函需在企(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略)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略):****年7月10日 至****年7月16日 (**时间)。 4.3招(略):招标文件500元/份,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8月2日9时00分(**时间),地点为(略)公共**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公共*****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略) 地址:**裕华区**官邸底商9-115号联系人:鲁华茹 联系人:张亮 电话:(略) 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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