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庵东镇镇南公园建设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新区财政补助。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略)建设地点:位于庵东镇,镇南横路与七甲江交叉口,规模及合同估算价:新建管理用房,硬质铺装景观、绿化苗木;给排水系统等,工程造价约 460万元,标段: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新建管理房,绿化及给排水系统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已列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略)园林绿化工程(新区中型)公选入围服务商名录,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一名, 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本次招标(略)。
4.投标报名4.1 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 12 日至2018年 7 月 18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除双休、节假日)。
4.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庵东(略))
4.3报名资料:投标人由交易员(携本人身份证)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相关信息卡报名,同时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略)(见附件),表格需按要求填写,以上资料须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在报(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庵东镇平台)浏览,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缴纳形式一:
投标保证金 9.2 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略)(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庵1817 ),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到帐截止日期2018年 7 月 27 日。(逾期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收 款 人:(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二: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9.2 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投保,并截止在2018年 7 月 27 日下午16:30时前携带投标人保险凭证原件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公共资源窗口(庵东镇文体中心一楼)进行备案登记(未及时备案的,其保险保单不予认可)。
7.其他说明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区间法 。
7.3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库中的有关记录。
7.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说明原因。
7.6注册地在宁波(略),中标后须按杭州湾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进宁波杭州湾新区备案登记。
7.7投(略)甬建发[2(略)要求办理建筑(略),其相关信息在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宁波杭州湾新区审核通过。
7.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