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第二次)
采购人: ****
政府采购机构:****
采购项目名称:****执法办****政府采购项目(DYQCG2018-123#)
编制时间:2018年 7月12日
****执法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执法办****政府采购项目,由********分局明月派出所使用,满足正常执法办案需求。预算总额101.086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清单
2、本项目为********分局明月派出所使用,满足正常执法办案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具体参数。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5、****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良好的使用状态。地点,****派出所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一)设备及产品供货服务 在项目服务期内,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如设备损坏、故障、达不到良好的效果、达不到技术规范或机器本身说明书的指标),中标人应在不延误供货时间的情况下从速免费替换。 (二)保修期内服务 投标人对设备及产品保修期不少于三年,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在产品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产品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 保修期内,产品的修复、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由中标人负责。 保修期后,中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设备及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三)其它要求 1、本项目的中标人必须负责全部设备及产品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 2、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所供产品均为原厂正品,不得使用任何劣货、假货等产品。 3、中标****分局明月派出所提供不少于2名专职驻场维护人员,保持7*24小时驻场维护,维护时限为三年。 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具体验收阶段和办法为: 1、第一阶段,设备及产品安装验收 所供设备全部到齐后,由采****小组,对设备的品牌、配置、主要技术指标等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设备安装完毕并使用30日内,****小组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2、第二阶段,设备及产品使用期验收 设备自供货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由采****小组,对整个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3、第三阶段,保修期验收 设备自供货验收之日起满两年后,由采****小组,对整个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上述三个阶段验收全部合格为准,若其中一个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中标人所供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技术参数和技术规范等要求,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产品质量过关,安装合理,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二)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随时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因中标人对设计方案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提出,致使项目实施出现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中标人对本项目所供或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中标人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四)采购设备清单要求中虽未列明,但为满足项目需要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自行勘察现场,并综合考虑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中标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环保、无毒。并提供证明材料,所采用的材料须经采购方验收,如发现中标方提供使用的材料为假冒伪劣品,采购方有权解除协议,中标方退还采购方已付款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论证专家:魏德刚、项爱臣、郑子儒。 采购人代表:王新瑞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7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11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同时将电子版发****@126.com邮箱)派专人递交至****(地址:**区新区**路55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0546-****052),逾期不予受理。****政府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政府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政府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区东三路11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546-****639 2.政府采购机构:**** 地址:**区新区**路55号3楼 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方式:0546-****052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2日 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设备参数.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