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成电路设(略)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集成电路设计验证分析公共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净化车间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 :(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市滨湖区徽州大道(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万捌仟元(¥68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企业业绩:(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威,张文禄,(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与创新大道**高新区管委会8楼804 项目负责人:(略) 公告期限:2018年07月16日至2018年07月1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望**路与创新大道**高新区管委会8楼804,联系电话:0551-6531180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高新区国资处,联系电话:0551-65309502【采购人为(略):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略)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略)。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市集成电路设计验证分析公共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净化车间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