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湖雾镇菜市(略)
竞价公告
乐农村产权告(略)
乐清市湖雾镇中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7月27日9:15至2018年7月28日9:15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略)com/zc/zc_item.htm?spm=a(略).(略).14.3fdd4561RCOrFv user_id=(略);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下述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 | 租期 (年) | 摊位个数(个) | 1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价幅度(万元) |
湖雾镇菜市场猪肉类区摊位一年租赁权 | 1 | 14 | 9.1 | 2.8 | 2.8 | 0.1 |
注:1、湖雾镇菜(略),无批文,无土地证、房产证。菜市场所在建筑物共七层,菜市场位于第一层,共约1370㎡,第二层为中街村委会、老人协会及村活动中心,第三至七层为住宅。
2、湖雾镇菜市场共113个摊位,每个摊位的年租金起始价为0.65万元。摊位划分为13个食品区,分别为猪肉类区14个摊位、鸡鸭肉类区5.5个摊位、牛羊肉类区2个摊位(略)菜区2.5个摊位、海鲜区28个摊位、活鱼区12个摊位、豆制品区4个摊位、干货区7.5个摊位、面点(略)(食品经营范围由委托方确认)5个摊位。
菜场各个食品区(略),请对照摊位平面布置图,并务必到标的物现场查看。各个摊位的面积、长度存在差异,以现场实物状况为准,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摊位平面布置图及实物现状的认可。
3、租赁标的物为湖雾镇中街村菜市场猪肉类区的 14 个摊位,租赁期限为1年,租金支付方式:(略)
4、竞价成交后,委托人(出租人)于(略)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承租人)。标的物未按时移交造成相关问题由委托人(出租人)自行承担。
5、成交(略),因租赁行为而产(略)(承租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略)经济组织。(不允许联合竞价)。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赁用途限制:限用于经营菜市场相关行业,并符合所在食品区经营范围的要求。
三、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以增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有一人报名出价方可成交,不设保留价。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成交租金于竞价成交后2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2018年 7 月 26 日16:30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看样。
六、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之(略)。
2、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略),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3、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4、(略),竞得人(承租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定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七、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竞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1日内,凭保证金交付凭证及相关身份证(略)。
竞得人(承租人)须在竞价成交后2日内将成交价款等(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余款)以转账的方式向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清成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开户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账号:(略)),并将竞价服务费(详见竞价须知)缴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账号:(略))。履约保证金于租赁期结束后扣除竞得人(承租人)所欠税、费后无息退还。
2、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凭受托人出具的《(略)全责任书》等,委托人将于(略) 8 月 1 日前与竞得人进行实物交割,双方按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进行价款结算及申请《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
八、特别提醒:
1、在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部门管理费用等一切经营费用以及租赁使用期间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租人)承担并自行结算。公共区域及公(略)
2、标的物以(略),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得人(承租人)须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涉及的有关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审批风险和责任。若标的物存在瑕疵部分,由竞得人(承租人)承担由此产(略),并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责任。
4、租赁期限内,竞得人(承租人)须征得委托人(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标的物进行转租,转租租金在竞价成交租金的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20%,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竞得人(承租人)负责,包括自行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并自行承担转租行为的后果。竞得人(承租人)和转租人须服从、配合菜市场管理方的日常管理工作,严禁使用煤气、明火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
5、租赁期限内,若标的物被行政主管部门拆除,委托人(出租人)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不赔偿竞得人(承租人)其它损失。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略)。
7、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承租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任何税、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略),(略);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西南附属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B11室
监督电话: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科 (略)
乐清市湖雾镇招投标中心 (略)
乐清市湖雾镇中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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