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致:各受邀请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的编号为****的**市崇安街道地质灾害搬**置区勘察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已由武****科技局以武发改审批[2018]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市崇安街道地质灾害搬**置区勘察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市崇安街道崩埂村部西北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6亩,项目拟建建筑占地面积约18648㎡,总建筑面积约65268㎡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
2.4.2. 内容: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所有内容及本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安装(建设房屋约150幢)、土建及公用工程、室外工程、给排水、电力、消防、暖通、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道路、管网、环卫等配套基础设施等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建设房屋约150幢)、室外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道路、管网、环卫等配套基础设施等专业工程。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
2.5.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具体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6. 设计质量要求:通过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注:1、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筑设计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
绩;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
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
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
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
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19日8时00分至2018年 7月23日23时59分止,登录****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服务平台(www.****.com)“招标公告”栏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配套材料,招标人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银行****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 (2)按照**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或(4****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合于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5****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年8月 9日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交易中心开标室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资料。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和勘察费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高于7.66元计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cn)、****交易中心(www.****.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地址: **** ,邮编: 354300 ;
联系人: 胡珍 电话: 0599-****12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邱
电 话:0599-****288;传真:0599-****288;
地 址:**市富贵华府7#楼2楼488-122室
招标****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银行**支行 ;
账户名称: ****交易中心 ;
帐 号: 3500 1676 3070 5250 6333;
联系电话: 0599-****718****交易部) 。
监督部门:**市住****建设局
电话:0599-****264
11. 邀请名单(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设计单位:福****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省****公司;
(2)、设计单位:****建筑设****公司,勘察单位:翰林(福****公司;
(3)、设计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勘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