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郎溪县****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新发镇涧西村土地复垦工程)(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X-****-119)已由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郎政办[****]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资金,建设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公开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略)亩)];规划复垦旱地2.****公顷(40.****亩)[其中:高家组0.****公顷(14.409亩)、叶家小湾组1.****公顷(25.****亩)],主要施工内容为土石方等工程。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新发镇涧西村(略))规划及勘测定界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内容及建设单位交易有关要求。
2.4交易控制价:(略).57元;成交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略).51元。
2.5工期:(略)
2.6质量标准为 合格 。
2.7付款方式:
2.7.1 ①工程经建(略),付合同价50%;
②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必须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付至审计价70%;
③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必须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付至审计价80%;
④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必须通过最终(略)),一次性付清(含质(略),同时扣除质量缺陷责任费用,均不计息)。
2.7.2该土地复垦区后由成交单位根据复垦土地用途租赁经营,租赁期三年,租赁日期自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月份的下一月第一日开始计算,租赁费(不分旱地、水田)第一年100.00元/亩、第二年200.00元/亩、第三年300.00元/亩,租赁费在(略),详细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
2.7.3 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或营业执照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经营范围的企业。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3.3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保证金
4.1 交易保证金:(略)
5.交易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略)gov.cn)限额以下项目郎溪版块公示3天。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侯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略)
公示3天无异议后,建设单位依序通知成交侯选人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响应人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
成交侯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 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交易文件。
7.2交易文件售价:10(略),响应人在交易现场缴纳,否则不具备交易资格。
8.交易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 (略)5时00分,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会前一天,请关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略)gov.cn)限额以下项目郞溪版块答疑及澄清板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略))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略)。
8.6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略)议,请在交易截止(略)。
8.7 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略)
9.1 成交人领取成(略)。
9.2成交通(略),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略)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5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10%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略),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略)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交易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年 7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