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07-20 14:(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略)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略)
采购人名称:(略) | |
采购人地址:(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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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略)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 |
采购预算金额:(略) | |
采购内容:(略) | |
项目实施地点:(略)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所有投标人均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的条件; 2、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冶金机电,化工石化医药和轻工纺织化纤行业类别 3、拟定项目经理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受托人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保机构出具);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本(略)。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略) | |
招标文件售价:(略)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07月20日至****年07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6:00。) |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07月26日 16:00:00 | |
开标时间:(略) | |
开标地点:(略) | |
供货时间:(略)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略) | |
备注:1、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略),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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