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略) 招标项目名称:(略)梯形教室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 (略) 招标人: (略)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公章) 二零(略) 使用说明 1.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略)于**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略)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 《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 《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略),可相互(略)。《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6.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略)。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 7.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略) 目 录 第1章 招标公告........................................................... 5 第2章 投标须知........................................................... 7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8 第2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 14 第3节 投标须知......................................................... 15 “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 15 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16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 第1节 合同协议书....................................................... 23 第2节 通用合同条款..................................................... 26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27 第4节 合同附件......................................................... 51 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52 第1节 工程量清单....................................................... 53 第2节 招标控制价....................................................... 54 第3节 投标报价......................................................... 55 第4节 工程量清单(略)............................................ 57 第6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8 第1节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59 第2节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60 第3节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62 第4节 招标人(略).................................... 63 第5节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 65 第6节 其他要求......................................................... 66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略)梯形教室装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略)梯形教室装修改造工程;合同段划分: 一 个合同段;建设规模:预算总投资额248000元,工程内容为梯形教室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略) ;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略)校区内; 2.2工期要求:2018年8月21日前须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略))合格标准。 3、中标办法:(略)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略)(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提交招标人。 6、如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于 (略)至 2018 年7月23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资料,资料费合计500元/套,报名电话:(略) 7、投标人拟派(略),要求不低于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质。 8、资格审查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于 2018 年7月27日 9 时 30 分(**时间)以前(招标人于 2018年7月27日 8 时 00 分开始接收)送至 (略)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9、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其(略)(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 10、开标时间: (略)9 时 30 分(**时间) 地点: (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点:(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电话:(略) 日期:(略) 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略) 说明: (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略)”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略),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略)”。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注:本补充条款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内容为准,且本补充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3节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略) 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略)1. 评标委员会 1.1. 本招标(略)。评标委员会成员人(略)据表第1项。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2.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略)。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2.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略)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3. 投标人的投标(略),应否决其投标。 2.4. 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按先资格审查文件、再(略)的三阶段方式进行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5. 资格审查文件与技术文件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 2.6.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2.7.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略)告中作详细说明。 3. 开评标程序 3.1. 本招标项目开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收取投标文件; (2) 开标证件核验; (3) 商务标唱标; (4) 评标前准备工作; (5)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6) 对(略)进行初步评审; (7) 对(略)进行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 (8) 推荐(略) (9) 提交评标报告。 4.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略) 5. 资格审查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 5.1. 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5.1.1 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和签署; 5.1.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5.1.3 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1.4 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略) 5.1.5 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 5.1.6 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1.7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略) 5.1.8 投标人或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规定(如有时); 5.1.9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5.1.10 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 5.1.11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 (略)初步评审办法和标准 6.1. (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6.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 “(略)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署、提交材料; 相关内容与资格审查文件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 6.1.2关键内容字迹(略),或无法区分正、副本; 6.1.3未按(略) 6.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略)(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1.5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低于投标成本参考价; 6.1.6所填报的工程(略) 6.1.7投标报价中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单项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合计金额不一致的,或单项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单位工程费金额与相对应的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或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各项清单计价合计(税金除外)与相对应的清单计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不一致(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可以视为细微偏差); 6.1.8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略))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6.1.9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能接受的条件; 6.1.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 (略)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 7.1. 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略): 7.1.1如果用数字表(略),以文字数额为准; 7.1.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略),并修改单价; 7.1.3本办法第7.1.8项因“四舍五入”引起的计算误差以价格低的为准修正。 7.1.4细微偏差补正。评标委员会仅对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进行细微偏差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略),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人拒不补正的,由评标委员(略)。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 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 7.1.5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质式、建筑面积、层数有误时,以招标项目的实际内容为准。 7.1.6有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的,如电子文档文件内容与书面文本文档内容存在细微不一致的,则以书面的文本文档内容为准。 7.2 按照本办法第8.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8、推荐中标候选人 8.1 通过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略)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级别或等级高的排在前面。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8.2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9、提交评标报告 9.1 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9.2 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9.3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略),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9.4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规定对评标系统打印生成的评标报告审查后签字确认。 10、附则 10.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10.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略),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略))
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个别(略)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说明。 第1节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略) 4.资金来源:(略) 5.工程内容:(略) 群体工程(略)(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略)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 安全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劳保费(劳保类别按 类计):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略) 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略):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略)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略)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略)和修改,属于同一(略),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略)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略),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略)。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略)。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略)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略) 第2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略) 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信地址:(略) 1.1.2.5 设计人: 名 称: (填入本项目(略)) ; 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信地址:(略)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填入本项目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无可以填写“无”)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略)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如本建设项目的占地以外的工程施工临时需要占用的土地,一般情况下可以填写“无”) 。 1.3法律 (略)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现行有关国家、地方和行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略)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具体填入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内容)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略)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略)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略)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略)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 (略)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略)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发包(略)。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做出的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法相应的工程大样图、加工图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略)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伍套(具体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单位要求为准);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略)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略)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略)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略)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由发包人填写)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略)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略)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略)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略)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略)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略)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略) 关于发包人提(略):工程(略),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上述文件资料全部退还给发包人。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略)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略)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略)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略)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以下方式调整: 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报告。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或授权单位审核确认并经(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复核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标人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核对工程量清单结果未经(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复核的,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如工程量存在偏差的,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5000元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含±3%)以内,但估算价超过5000元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按实增减,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工程量出现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采用总价合同方式的,合同履行期间,除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调整的情况外,不再进行(略) 如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在中标后工程量核对期间:a.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10.4.1(一)款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b.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10.4.1(二)款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c.由于招标工程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10.4.1款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合同履行期间,除合同约定的其他可调整的情况外,不再进行(略)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略) 身份证号:(略) 职 务:(略)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略)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略)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七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时所确定的开工日期前2天将施工所用的水、电接驳到工地,但场内的接驳、管、线铺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所有使用费用也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向有关部门及时缴交费用,逾期不交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对此不得有异议。电讯线路和供应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联系和解决,发包人提供协助。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略)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略) 发包人提供支付(略):(待中标后由发包人填入具体内容)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城建档案馆、行政质检监督部门和项目业主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规定的工程技术档案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和内业资料,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认记录,以及建筑装修(略)套(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上述文件的原始材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略),并按相关规定装(略)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一式捌份,并应交付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的完整的内业资料一式肆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略)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略)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 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含有电梯、空调、消防、供配电、供水、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的,则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免费的操作人员培训课程,直至操作人员可以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为止,并要求专业承包人直接向发包人提供保修服务,但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同时,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保修期满之后的设备维护维修的计划和优惠的收费承诺。 ② 向发包人提供的(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提供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③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相应费用; ④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略))、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略)(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略),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发(略),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略),包括经济和名誉; ⑤承包人必须遵守(略)地方的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人的安监、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外地施工单位进**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废土处理费等; ⑥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承包人应将施工用水设计图纸和详细的说明书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供水管路及用水设施必须符合(略)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⑦承包人应负责在施工场地内的道路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散汽车、行人交通,其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⑧施工前,承包人应认真研究设计图纸内容,考察(略),调查(略),对施工区域内各监测断面的基层表面高程进行测量,并将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核查。 ⑨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发现设计图纸缺陷,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并立即停止缺陷部位的施工,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略)。 ⑩承包人应当服从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合理调动**,保障工期目标的实现,保证设备调试和系统联调的顺利进行。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人(略)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及时更换,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用经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1.对施工进度(略) 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3.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 4.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5.无证上岗者((略)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6.与投标书(略) 7.与本工程(略)。 承包人应有防备(略),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在临时断电时(略),由此产生的费(略),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断电引起的(略)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待中标后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填入) ; 身份证号:(待中标后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填入)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待中标后按照(略))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待中标后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填入)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待中标后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填入)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待中标后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填入); 联系电话:(待中标后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填入) ; 电子信箱:(待中标(略)) ; 通信地址:(待中标后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承诺填入) ; 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略) 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5天,每天必须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50万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 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万元/天的违约金。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略)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略):按照专用条款第16.2.2的规定执行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略)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承包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略)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略)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略) 3.5.2分(略)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待中标后按照招(略))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略)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略)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略)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略)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待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要求填入) 。 4. 监理人4.1监(略)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监理人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等进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详细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将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但监理人无权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1)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材料设备变更及现场签证)以及相应的价款的调整;其中材料设备变更是指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包合同已明确的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标准、质量等级和产地等的,承包人提出变更的;(2)施工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期的;(3)承包人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更换;(4)总工期或关键工作工期的调整;(5)工期延期的确认;(6)停工、复工指令;(7)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其他事项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略) 职 务:(略);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信地址:(略)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略)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按通(略)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⑴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持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推行预拌砼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和不合格砼现场报废制度。鼓励采(略)。⑵省优质工程(略),评价标准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和本省相关规定执行。创建省优质工程的质量控制重点应突出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省优质工程应当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和设备,或经双方认可(略)。⑶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并即时取得相关人员的验收及签认。隐蔽工程必须(略),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承包人应指派专人对质(略)汇总,做到即签、日报、周结、月清。凡不能及时提供签认手续而产生清、决算结帐纠纷的,不得以此为由阻挠或影响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工程实施安排及工程建设进度、清退场移交和竣工验收移交。⑷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略)应经设计、发包人等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略),所需费用(略),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本项目招标人要求达到 级优质工程标准,优质工程增加费系数取值、支付方式执行闽建筑[2014]36号文件规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略)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的安全工作内容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工作、我省和(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规定施工单位应履行安全职责的工作以及发包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均为承包人的安全工作内容,承包人应予以执行; (2)同时承包人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购置和更(略)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略) (3)为安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略)含在投标报价中。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发(略)保专款专用;承包人的此项费用开支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监督;承包人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做好安全工作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费用。 (5)承包人应按国家(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略),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略)。 (6)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略),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③施工期间,工地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承包人负责(略)。 (7)施工场地清洁卫(略):承包人应(略),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存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略),均由承包人自(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包括一切施工机械、设备、人员、临时搭盖等。若不按发包人工程师的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发包人工(略),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且可(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监理人)的指示组建现场治安保卫机构,承担治安保卫职责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制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送交监理人审批后执行。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按照《(略)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1〕312号)要求对建筑渣土进行处置及运输管理。承包人工程开工前,将建筑渣土运输委托给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渣土运输企业承运,及时组织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废土处置运输审批手续,并取得**部门核准的行驶路线牌,督促运输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筑废土装载和处置,落实车辆登记、车厢闭密、净车出场等文明施工措施 。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略)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整体工程的总进度及月形象进度施工计划表。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略)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略)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略)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略)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略)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略)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略)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略)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略) 7.5.2 因承包(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关键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规定)逾期的,每逾期1天罚款3000元;合同总工期逾期的,每逾期1天罚1万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略) 7.5.3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 (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进行施工或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没有按招标文件约定和投标时报送样品并经监理人同意后进行采购供货和施工或以伪劣、冒牌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的产品进行施工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 (2)因承包人不按(略),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承包人没有组织和协调好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而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3)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按时提交或不满足规定要求而未能得到监理人审批影响开工的工期; (4)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问题需作整改,其整改(略),耽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 (5)施工过程中因城市供电、供水部门的停电、停水而影响工期的,发包人一概不作现场签证,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考虑,其工期包含在总工期内; (6)承包人原因的待料工期; (7)工程质量未(略),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的工期。 7.5.4由发包人根(略),原则上不予以计算工期顺延。如单项变更工程量较大,超过中(略),方可(略)。具体顺延工期根据(略)。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略)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8级以上大风、24小时连续雨量达50mm以上的雨,以(略)级政府气象台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 7.9 提前(略)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略)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招标文件明确提出参考品牌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人的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8天内或按照监理人的通知在该项材料或设备使用前14天向监理人申报,监理人在7天内做出审批; (2)招标文件没(略),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以及经批准的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材料设备计划在该项材料或设备使用前14天向监理人申报,监理人在7天内做出审批。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略)供应时间、送达地点,附送材料的实物样品、设备的彩页样张。 B.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所拥有的正式注册的正品,不得使用次品或仿冒品,进口材料设(略),具有合法手续,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C.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 D.材料设备运抵现场时,应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及监理(略)发包人规定的统一品牌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 E.承包人采购的建筑装修(略)备案。 F.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略) 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略)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略)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略)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略) 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除了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外,增加:发包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一)因工程变更引(略),应按(略):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略)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略)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略)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略)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略)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略) (二)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略),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略): (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采用单价计算的(略),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上述第(一)条规(略)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 如果承包(略),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略)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略)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略)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略) (略)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2)暂列金额余额应归发包人所有。 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略) 本合同工程约定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为: (1)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策调整带来的风险,除下述的合同价款中不包含的风险范围外,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规定的项目和内(略) 合同价款中不包(略):**省建设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主要材料的材料价格市场变动超出约定幅度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市场变动超出约定幅度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2)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①主要材料价格(略) a、主要材料一般指: 建筑工程:(略) 安装工程:(略) 主要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具体如下:施工期内完成主要材料的量对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当月信息价中主要材料综合价与招标控制价中所对应的同期信息价(即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所采用的《**工程造价管理》的材料信息价中综合价)中主要材料综合价进行比较。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调差按月(略) b、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调整办法具体如下: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对应的《**工程造价信息》的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格与招标控制价中所对应的同期信息价(《即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所采用的《**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材料信息价)中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进行比较。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调差按季度(略) c、人工(略)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略)。 d、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水泥等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水泥等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价差。 ②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调整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情况等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以下办法执行: a、根据招标文件、招标阶段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现场签证单及竣工图纸等资料,按照本招标文(略)(招标控制价)的有关规定计算工程数量增减以及工程项目增减; b、应按基建程序有关规定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设计单位签章,最后须经发包人**(委托的)有关部门审核确定。 c、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 Ⅰ、工程经济签证事项应在发生后的3天内办理签证手续,逾期办理无效; 工程经济签证应具有下列事项:项目内容、位置、原因、数量及其依据、计算方法、日期等必要事项,并附相关资料。 Ⅱ、涉及工程设计标准或对原设计文件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不得以工程签证替代。 Ⅲ、承(略),(略)报表报送发包人,作为调整当月进度款依据,零星的或金额少的,可在工程竣工时(略)。 上述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办法:(略)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无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无 。 2、(略)。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的约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略)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的约定 。 3、其他价格方式: (略)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略) 预付款支付期限:(略)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款(含预付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劳保费)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的50%时,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50%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略)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略)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略)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略)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略)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略)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略)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略)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略)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合同总价款。 本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略)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略)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略)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略)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略)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略)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略)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略)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略)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略)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略),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略)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略)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略)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略) 13.2.5移交(略)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略)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略)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除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外,另按 万元/日支付违约金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略) (1)单机无负荷试(略)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略)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略)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略)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略)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委托符合(略)政府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论经财政部门复核或经审计部门审计的项目,其结算价以财政部门的复核意见或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为准。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略)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略)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略)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略)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略)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略)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略) 15. 缺陷(略)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略)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略)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略)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略) (2)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略)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略) (3)其他扣留方式: (略)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略)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房屋建筑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保修期限为: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略),为5年; 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电气管(略) ⑤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待中标后(略)) 。 (2)城市道路工程: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年。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略) 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略)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略)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略)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略) (7)其他: (略)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略)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具体天数由发包人填入)天后发包人仍不(略),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项目部(略):以周为考勤周期,承包人所申报的管理人员每天至少有总数三分之二管理人员在现场,每个人在施工现场的出勤率每周不少于五天,每天至少有一名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现场主持工作,周末或节假日应轮流值班,调休的管理人员必须向监理人申报;承包人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缺勤。承包人必须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则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①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承包人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略),吊销资质证书。 ②承包人在(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略),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略),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③承包人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承包(略),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⑤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略)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略)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8级以上大风、24小时连续雨量达50mm以上的雨(以(略)级政府气象台站公布的数据为准);地震烈度7度以上可暂停施工。承包人暂停施工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并经发包人同意。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略)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略)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略)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略)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略)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略)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略)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略) 其他事项的约定: (略)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略)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略)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略) 人民法院起诉。 第1节 工程量清单 一、说明 1、本招标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略)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2、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3、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略)。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补充子目(略)”。 5、本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 二、本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工程量(略),其中: 暂列金额: (略) 专业工程暂估价: (略) 甲供材料费: (略) 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为 无 ,造价暂估 0 元。 第2节 招标控制价 一、说明 1、本招标控制(略),不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招标控制价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省建(略) 二、本招(略)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 2、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48000元(大写金额:(略) 3、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相关信息: (1)计取的风险包干系数: (略) (2)单独发包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略) (3)甲供材料的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略) (4)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 (略) (5)劳保费率按 14% 计算。 (6)税率: (略) (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 (略) (8)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用: (略) 第3节 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略),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本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2) 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 (3) 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施工现场(略) (7)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 其他(略)。 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略)。 三、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组成内容之一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略),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风险费用应包括在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各项费用中。 四、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略) 五、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六、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略)。 七、凡招标人要求工期提前或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投标人可在报价中的增加提前竣工措施费和优良工程增加费。 八、(略)(费率)应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九、投标(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按核定的取费类别计取劳保费用。 十、招(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略)定,电子文件的内容应与文本文件的内容一致(含项目顺序列项、项目编码等均应一一对应)。 第4节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 第6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1节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 (一) 工程建(略) (二) 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 (三) 招标项目说明 第2节 工程(略) (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 《工程测量规范》 GB (略)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略) 5.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6.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略) 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9.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略) 1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1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 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略) 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1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略) 1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略) 17.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 18.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略) 19.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3 20.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14 2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略) 2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55-2011 23. 《砌筑砂浆(略) JGJ 98-2010 24. 《建筑工程施工(略) 50300-2013 2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2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略) 27.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 124-88 28.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略) 29.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30.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略) 3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略) 3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33. 《城市桥梁工(略)2-(略) 34.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略) 35.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略) 3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略) 37.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38. 《建筑施工模板(略) 162-2008 39. 《**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 13-119-2010 40.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略) 41. 《**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 13-56-2011 4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略) 43. 《城市道路照(略) 89-2012 44.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略) 45. 《**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 13-135-2011 ……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二) 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略)准如下: (三) 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略),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略): 第3节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一)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和(略)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施工安全防护的规定以及监理人要求的和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措施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无事故。 承包人必须保证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理人和(略)。监理人或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安全防护设施不足或不到位的,监理人(略),承包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理人有权停止承包人施工,发包人有权扣除安全措施费并上报主管部门。 特别是,承包人施工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二) 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承包人应按照(略),确保工程(略),同时,承包人还应当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减少和减低施工噪声、废气排放,符合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 (三) 文明施工要求本项目要求创建文明工地,达到文明施工工地标准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略))、《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略))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略) 承包人必须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监督。监理人或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行为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监理人应责令承包人整改,承包人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 施工(略)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略),组织施工机具进场。 承包人的施工机具进场后,应及(略)。未经监理人的批准同意,承包人(略)。 承包人的施工机具应按照监理人和发包人指定的场所摆放和保管,不得影响他人的施工活动,不得造**全问题。 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一) 技术要求 (二) 质量要求 (三) 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的名优产品。 第5节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如有) 第6节 其他要求 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需个人签字或盖章处应有相应人员的签字或印章。 第1节 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通用本》第八章第1节规定(略) 2、通用本:《一、投(略)1。 格式1:
投标人: (略) 注:1. 独立投(略),并加单位公章。 2. 独立投标(略)(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 上述各(略),应办理完变(略),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 4. 未如实填写“是(略).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第2节 (略) 1、本工程(略),只需填写《总投标报价汇总表》。 2、商务标格式详见如下。 (用于(略)封面) (项目名称) 标段 招标编号:(略)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略) 投标人: (略) (略) 日期: (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总投标报价汇总表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报价,工期要求: (略)前须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略))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按照(略)。 (5)我方承诺在合(略)。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略)。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略) (略)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略) 二、投标函附录
注:投标函附录与合同条款有歧义冲突的,以本附录为准。 投标人: (略) (略) 三、总(略) 建设单位: (略) 工程名称: (略)梯形教室装修改造工程 投标报价(小写): (略) (大写): 元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略) 注: 1、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投标函与本汇总(略)。 2、后附工程预算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