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项目(A1-A9区块安置房PPP项目)已由天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县政府 )批准以PPP模式进行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天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略)(以下简称 始丰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略)
DAYUE-TT****-01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项目(A1-A9区块安置房PPP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1、项目建设投资
(略)万元。
2、项目产出
本项目直接产出为A1-A9区块安置房、幼儿园、邻里中心及配套停车场、周边市政道路。
(略)㎡),地下建筑面积约为(略).14㎡;
幼儿园,用地面积约****.97㎡,建筑面积约****㎡;
(略)㎡,地上建筑面积约****㎡,地下建筑面积约****㎡;
周边市政道路共计约****平方米。
建设规模、内容及市政道路布局、面积以有关部门审批为准。
(三)采购范围
(略)业用房、配套停车库(场)、幼儿园、邻里中心及(略)资、设计(A1-A9区块安置房、幼儿园、邻里中心及配套停车场的施工图设计和地质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公司通过在合作期限内取得运营收入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以补偿经营成本、还本付息(若有)、回收投资、应缴税金并获取合理回报。采购本项目(略),与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投公司 )共同成立PPP项目公司。
(四)项目合作方式
除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调整外,本项目P(略),包括建设期三年,运营期十二年。
经县政府授权,始丰街道办事处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基投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中,基投公司占(略),中选社会资本占90%股份。项目资本(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与其保持一致。项目公司负责(略),并在合作期(略)。
(五)项目设计
A1-A9区块安置房、幼儿园、邻里中心及配套停车场的施工图设计和地质勘察设计由项目公司采(略),项目公司可将本项目的设计任务直接委托给中选社会投资方或联合体中满足资质条件的企业。
三、社会资本(以下称为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略)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略)。
2、天台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略)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略)。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略)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特定条件:
1、主体要求:
申请人为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项目允许联(略)。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得超过三(3)家,其中牵头方(略)。
2、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略)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申(略),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任务的成员(只能为一家单位)必须满足本条件。
(2)申请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只能为一家单位)必须满足本条件。
3、业绩要求:
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须同(略):
(1)至少拥有一个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含)的PPP项目业绩(包括在建工程);
(2)至少拥有(略)(含)的安置房或棚户区改造施工业绩(包括(略));
(3)如提供的PPP项目业绩和安置房或棚户区改造施工业绩为同一个项目的,且同(略)(1)、(2)条件,则视为符合业绩要求。
以上业绩(略),中标通知书至少体现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满足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项目投资金额、(略)合同签订时间(满足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项目投资金额、项目类型及是否采用PPP(略)要求,则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之外还需提供能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须盖业主公章)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4、财务实力:
(1)申请人****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如是外币,以审计报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以经审计的****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或经审计的****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本条要求。
(2)申请人201(略),以经审计的****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或经审计的****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略)。
5、技术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6、(略):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7、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成员方、各方承担的职责及各方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在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中出资,且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略)
8、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一方应与(略)一致。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略)(实施机构同(略))。
四、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略)。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与后续投标环节。
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将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3、项目经重新(略),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预审的公告期限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年7月30日至20(略)
六、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日期
(略)-(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及方式
1、地点: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室;
2、售价:(略)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理人(略)
4、若联合体参与,则联合体任一方(略)。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午9:30时(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天台县始丰(略)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联合体协议书(若申请人为联合体));
4、逾(略)
5、资格审核日期:(略)
九、(略)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和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十、其他事项
1. 资格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与后续投标)。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后续投标。
2. 如为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若无特殊说明,联合体牵头人的签字、盖章视同联合体所有成员均知晓、认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略)
****年7月30日
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项目(A1-A9区块(略))资格预审公告.docx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