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公司债权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星****公司(下称:星辉公司)债权项目(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于2017年11月2日分别在中国长城****公司网站和《**日报》发布了债权资产处置公告。现对标的资产补充公告如下:
1、除抵、质押资产外,我方在2018年7月调查当中,发现债务人、保证人名下存在以下财产线索:
(1****公司名下拥有:①位于**市**区西陂镇天平路12****花园)3A幢301室土地使用权15.4平米(权证号:龙国用2012第 007573号);②位于**市**区西陂镇条围村华莲**侧土地使用权7352.7平米(权证号:龙国用2012第011690号),即标的资产项下抵押在建工程所对应土地使用权;③持有龙****公司43%的股权。
(2)保证人林志华名下拥有:①位于**市**区**溪南南路82号(麟丰大厦)地下车位5个,建筑面积共190.9平米,对应土地使用权面积29.84平米;②持有**市新****公司70%股权;③持有**市****公司50%股权;④持有永****公司60%股权;⑤闽FCC688轿车(品牌:奇瑞)1部。
(3)保证人杜刚名下持有龙****公司51%的股权。
(4)保证人林景荣名下拥有:①位于**市**区西陂镇**十四组39号1-3自建房,建筑面积306.67平米;②闽FAE866(品牌:梅赛德斯-奔驰)、闽F85166(品牌:胜达)轿车2部;③持有上****公司90%的股权;④持有**上****公司90%股权;③持有安****公司30%股权。
2、债务人、保证人上述部分财产线索在查询时点存在设定抵押或被查封的情形。以上资产仅为可能存在的财产线索,我方不对资产能否变现或受偿承担任何责任。
3、据现场了解,标的资产项下部分抵押物存在被第三方实际占用、****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的情况;抵押在建工程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被他人设置抵押等情形。此外,还可能存在部分抵质押物被私自抵债或其他影响抵质押权实现的瑕疵或法律风险的情况。
特此补充公告。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郑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3690、****3702、
通讯地址:**市湖东路153号
邮政编码:350003 传真:0591-****2933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吴先生、蔡女士 联系电话:0591-****366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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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