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就(略)增购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略)增购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略)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最高限价为417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略)环卫专用车辆采购项目,共六个标段。第一至五标段已招标成功,现对第六标段进行二次招标。第六标段为多功能小型冲洗车(4)台,预算金额24万。
产品的技术参数详见附件(略)增购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厂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卫产品(或该类别)的生产或销售(上述证照,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略)。(开标时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供(略)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以开(略))中任意(略):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略),视为已提供税(略)))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略)。投标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开标时(略),否则(略)。)
投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略)机构,复印件(略)。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无需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略)—(略)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本次招标(采购)通过嵩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略)网站((略)com),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略),6392(略))。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30日 15:00。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略)四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略)网站公告。
十三、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已公告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略)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