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高县沙河中学校高县沙河中学校消防设备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高县沙河中学校高县沙河中学校消防设备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略)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高县沙河中学校高县沙河中学校消防设备等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略)2018(略)0119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略)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略)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宜宾市高县沙河镇天元路沙河中学校,联系方式:曾老师,(略)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略) |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城中央35幢4层4-5号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谢晓东,(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略)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合格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1.在有效期内;2.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1.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2.在有效期内;3.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1.在有效期内;2.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要求: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④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以上①②③④项具有同等的磋商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第④项适用于新成立的法人或组织、未进行财务审计的供应商、存在困难的磋商供应商,如在评审时不能明确界定,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评审); (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时适用); (九)有效的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 说明: (1)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将视为未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 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及声明函 ”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08-07 09:(略)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08-13 17:(略)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城中央35幢4层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博时教育专用电梯直达)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略)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博时教育专用电梯直达)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08-20 10:(略) | ||
响应文件递(略) | 2018-08-20 10:(略)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现场报名 | ||
响应(略) | 2018-08-20 10:(略)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略)教育专用电梯直达)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人民币(略)元整。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收款单位: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2314 5083 0910 (略)44 434 交款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略)(保证金的提交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预算金额(元) | (略) | ||
采购品目名称 | 消防设备 | ||
行业划分 | C3595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概述 高县沙河中学校消防设备等采购投入使用,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等服务(1、心肺复苏训练假人;2、模拟灭火系统;3、红绿灯安全体验;4、VR消防虚拟逃生系统;5、VR地震软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高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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