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杨楼孜镇美丽集镇亮化工程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
【信息日期:2018/08/07】 |
**市**区杨楼孜镇美丽集镇亮化工程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区杨楼孜镇美丽集镇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6日 开标日期:2018年8月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市送桥镇工业集中区 中标金额:432220.00元 工期:20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莉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大伟、陈静、张胜、于士伟、王卫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杨楼孜镇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139****4656 招标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阜王路588****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项目负责人:田亮 联系电话:152****7872 公告期限: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8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阜王路588****中心写字楼B栋11楼,联系电话:152****7872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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